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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教授参加《上海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协商调研工作

时间: 2022-04-27 点击次数:


4月19-25日,应上海市政协邀请,法学院副院长颜勇教授、法学系李飞鸣老师,金桥农产品公司食品营养与健康团队、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陈洪教授参加《上海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和立法协商座谈会。

调研组在上海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赵敏带领下到名山区、汉源县、宝兴县开展立法协商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座谈协商等方式,调研了解上海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规划建设、投入品监管、环境保护、政策奖励与扶持等方面内容,听取了相关部门和部分委员的立法建议。

座谈会上,李飞鸣代表第三方起草单位对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做了介绍,参会人员围绕《上海市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梳理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讨论,并将持续收集修改意见。陈洪主要就条例草案的名称、框架、适用范围、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颜勇对条例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及法律责任提出了修改建议。

上海是全国唯一的“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是省委对上海作出的明确定位。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保护条例立法,形成系统、严谨、既具有权威性又具有操作性的地方法规,能够有效推动上海农业绿色(有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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