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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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开展"每月最佳团日活动”评选的通知

时间: 2021-05-28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发〔2019〕27号《关于评选“每月最佳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每月最佳团日活动”评选流程,激发团支部活力,提高团日活动质量;着力打造样板团日活动,做好榜样示范,现将我院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金桥农产品公司全体团支部,联合开展最多不超过5个支部。

2.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申报表(附件一),并将参评活动制作成微视频、微信图文推送、H5或PPT等(任选其一即可)。具体要求如下:

图文推送:提供相关链接

微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50M

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大小不小于1M,不超过3M

总材料:将申报表和活动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不超过100M

3.申报时间:按照每月发布的通知要求时间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指定邮箱,金桥农产品公司团委组织部邮箱:2692162131@qq.com。邮件主题统一为:例“食工201601团支部2021年5月最佳团日活动申报材料”

二、评审流程及要求

1.初审原则上根据支部申报材料及活动考评表进行客观评分。

2.根据初审结择优推荐0-1个团日活动参与当月校级最佳团日活动评选终审答辩。

3.根据初审结果评选院级每月最佳团日活动0-5个。

4.终审答辩由院团委老师及院团委组织部对推荐支部进行指导。

三、奖励措施

1.获评校级最佳团日活动。获评对象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和奖金300元,获奖团支部成员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各类获奖板块加1分。

2.获推荐参与全校最佳团日活动评比。获学院推荐参与全校评比的团支部成员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思想引领板块加1分。

3.获评院级每月最佳团日活动。获评团支部成员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思想引领板块加0.5分。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院团委每月初下发本月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通知,各团支部根据通知安排,结合支部实际和专业特色开展活动。

2.精心组织。各团支部要精心筹划开展团日活动,提高活动思想性、教育性,避免活动泛娱乐化。

3.注重宣传。各团支部要切实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宣传,并积极向校团委、院团委投稿,投稿内容可以新闻稿(含图片)、短视频、微博、说说等多种形式,投稿范围不仅限于每月团日活动的内容、专题学习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优质内容均可投稿。院团委将择优在学院官网“学工动态”版块发布。

4.以往规定与本条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条通知为准。

金桥农产品公司团委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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